1. 使用前應檢查各機構的工作是否正常,鋼絲繩有無斷股、磨損等情況。
2 .吊運重物時必須行試起升并逐漸地加荷到額定負載的30 % ~ 80% ,看起重機是否有異常現象和聲響;待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作業 。嚴禁斜拉或歪拽貨物 ;禁止超載使用 起 重 機具 。
4 .操作中要平穩地進行提升 、下降或是水平移動等動作,不得發生傾斜或其他失控的現象。在任何情況下,都不得利用卷揚機和被牽引索做制動工作 5. 在有載荷的情況下,不允許改變起重機的方向行駛 6.當接近滑輪組換速限位器 時(高度約lm),速度一定要緩慢而均勻上升 或下降 ,以免撞壞限位器和門架架體7,如因故需要再繼續升高時,必須在降低負荷后重新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再行懸停和使用運行。。